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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共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篇2: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篇3: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

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待遇报销程序

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3.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

(3)单位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4)车祸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5)伤残待遇: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鉴定费发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手续。

(6)建筑行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外须提供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

篇4: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工伤保险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那么你知道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和范围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1.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2.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

3.2016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4.2016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

5.成都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6.详细的北京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及报销流程

7.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8.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及理赔流程

9.济南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流程、条件、材料及范围

10.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篇5: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2016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一、如何办理报销

发生工伤后,由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社保部门会发放《工伤证》。在未取得《工伤证》以前的住院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然后到所在单位报销。取得《工伤证》后,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工伤证》,出院后按工伤保险报销,患者只需负担个人自付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患者在门诊就医需用医保处方,有社保卡的患者无须用社保卡交费,可直接持处方或检查治疗单据交费。处方需要先到门诊大厅服务台加盖工伤章后才可去药房取药。

另外,工伤患者就医应当在自己指定的医院就医,如果需要在以外的医院就医时,必须有指定医院的转诊单方可报销。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指定医院就医时,费用先由患者全额交纳,然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报销范围

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的三天内要将所在单位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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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伤保险待遇及报销

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工资的构成有基本工资 岗位考核 全勤奖 绩效考核等,全额发放还是只发基本工资?

劳动伤残鉴定出来,结果为6级,根据规定要发放伤残津贴,请问这部分钱是工伤基金支付给企业还是劳动者?具体参照标准是根据员工的工资还是社会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及报销]

篇7:工伤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前在社保中心做好支付登记(每月5日至25日)

2、工伤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3、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4、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5、工伤证下发后门诊未实时结算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医院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对于单张票面金额较大的收据,请您核实明细是否打全,是否有另行打印的明细单,申报时要全部提供。

7、费用报销申请表请认真填写单位经办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8、如果您此次申报的住院费用单笔超过5万元,请您申报时携带印章,需要在医保中心填写一份大额申报表。

9、在北京以外的地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报销除了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三个证明:

①由就诊医院出具的外地就医急诊证明;

②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③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就诊原因的证明。

10、发生工伤距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的,请提供同意延长工伤认定申请事先通知书复印件。

工伤费用需要报销的时间大概多长?

普通情况一般在2-3个月即可报销完毕,特殊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伤资金是国家拨到所在单位的,然后单位给受保人的。

拓展阅读:工伤保险报销需要材料

⑴工伤医疗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东阳市职工工伤治疗费费用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参保人员轻微工伤简易认定表;

③发票原件、病历、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留观用药清单、门诊用药清单、辅助检查结果报告单;

④简易工伤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涉及第三责任人赔偿的,另提供公 安部门或法院的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书;

⑥如使用医用材料(内固定材料、钢板、刀头等),需附材料标签及条形码;

⑦治疗费若汇给职工本人,需提供职工东阳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

⑵工伤补偿支付核定核定所需材料:

①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书

③劳动能力鉴定书;

④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⑤受伤职工个人开户银行存折。

⑥工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将职工社会保险从参保单位转出。

⑦补助金原则上给工伤职工本人,若需汇给单位,附上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见证的调解书,或劳动仲裁院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⑶职工工亡一次性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待遇支付核定所需材料:

①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②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委托公证书;

③补助金若汇给单位,需公证处公证的双方协议、支付凭据;

④受委托人银行卡复印件;

⑤工亡职工及遗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工伤认定书;

⑦涉及第三责任人的,需附事故认定书。

⑷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表;

②工亡职工及遗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遗属本人东阳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④遗属无经济来源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社保机构出具);

⑤工伤认定书(工亡)。

1.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2.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

3.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4.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5.工伤保险报销需要什么

6.工伤保险的报销额度

7.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8.2016工伤保险医疗报销比例

9.成都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10.2016广州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篇8:工伤保险医药费怎么报销

一、工伤保险医药费怎么报销

1、用人单位申报

(1)申报条件: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参加了工伤保险。

(2)申报资料:工伤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和住院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交通事故结案书(因交通事故受伤提供)、其他有关资料。上述资料交至政务公开大厅工伤待遇资料受理窗口。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1)初审、建立工伤保险档案:业务部门初审经办人员收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伤医疗费用申报资料时,当场核实申报资料,审核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急救除外),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开具书面受理单;资料不齐的,告知其需补充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查询受伤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未参保的,不受理其申报资料;已参保但未足额缴费的告知其工伤待遇暂不支付。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进行工伤认定核对建立工伤保险档案(纸介档案和电子档案)。2个工作日内将纸介档案资料传递给业务部门复审经办人员。

(2)复审、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业务部门复审经办人员对审核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给初审人员;审核每笔医疗费用是否有病历记录、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必要时对医疗费用及病历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准确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

(3)业务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审核,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医疗费用是否符合规定,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

(4)应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业务部门完成当月全部业务的审核后,进行当月应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

(5)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规定审核工伤医疗费用。财务审核完成并签字后送领导审批。

(6)领导审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

(7)打印支付单: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签字后,业务部门打印支付单并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的支付单附医疗费用发票一起在每月19日前传递给财务部门。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1.2016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2.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3.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4.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5.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

6.2016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

7.2016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8.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9.成都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10.2016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篇9:工伤保险如何办理报销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1.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2.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3.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4.单位与个人如何办理工伤保险

5.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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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广州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8.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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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材料

⑴工伤医疗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东阳市职工工伤治疗费费用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参保人员轻微工伤简易认定表;

③发票原件、病历、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留观用药清单、门诊用药清单、辅助检查结果报告单;

④简易工伤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涉及第三责任人赔偿的,另提供公安部门或法院的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书;

⑥如使用医用材料(内固定材料、钢板、刀头等),需附材料标签及条形码;

⑦治疗费若汇给职工本人,需提供职工东阳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

⑵工伤补偿支付核定核定所需材料:

①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书

③劳动能力鉴定书;

④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⑤受伤职工个人开户银行存折。

⑥工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将职工社会保险从参保单位转出。

⑦补助金原则上给工伤职工本人,若需汇给单位,附上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见证的调解书,或劳动仲裁院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⑶职工工亡一次性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待遇支付核定所需材料:

①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②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委托公证书;

③补助金若汇给单位,需公证处公证的双方协议、支付凭据;

④受委托人银行卡复印件;

⑤工亡职工及遗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工伤认定书;

⑦涉及第三责任人的,需附事故认定书。

⑷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核定所需材料:

①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表;

②工亡职工及遗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遗属本人东阳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④遗属无经济来源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社保机构出具);

⑤工伤认定书(工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有哪些情形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⑶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⑷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⑸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⑹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 周岁的;

⑺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领取抚恤金人员哪些情形会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⑴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就业或参军的;

⑶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⑷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⑸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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