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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朋友,赐个名吧杂文随笔,本文共20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朋友,赐个名吧杂文随笔
朋友,赐个名吧杂文随笔
下周,我们老年大学开学,我读的是图像处理,老师很耐心,教得真仔细。
课本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上学期因家事、旅行错过许多节课程,这下得赶紧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下学期有一个好开端。
假期作业是把红衣妹子站着的.背景进行更换,枯草换成绿地,春天来啦!
先上张原图
原图
把作业的过程大致说一下,不难。我想,若你有意也可以把自己的照片进行处理。
用“快速选择工具”把红衣女抠出来。
抠得粗糙
哎呦,你发现了我太粗心,手指也抠得太不精致了,且慢,我用“加棒”和“减棒”切换着使用,把“笔刷”缩小着用,有些地方还看不清,那么CTRL++把图片放大。
告诉你,搞定手指还真有点儿吃力,一会儿抠得进去了,一会儿又没抠进,手抖,眼累,哈,其实还是不熟练吧。
抠好的手指还可以看了吧?
抠好的手指
基本把红衣女整个儿抠好。
抠成
执行“图层——新建——通过拷贝的图层”命令,将红衣女在“图层”面板单独复制出一层。
关闭“眼睛”
红衣女到底抠得可完整?我关闭“背景”层的眼睛,嘿嘿,果然在灰白相间里看到了一个小手指不完整,我得用“橡皮擦工具”擦掉。
手指黑点
最后,把红衣女用“移动工具”拖移到绿茵茵的草地上。
准备换背景
女孩子,你太把自己当回事,占了那么大的位置。看我如何修理你!
太占位
执行“编辑——自由变换”,随我意愿将她变化大小、位置。
定型
顺眼些,那么定型吧。“图层——合并可见图层”,然后再执行“文件——存储为”的命令,朋友,赐个名吧?
篇2:随笔吧杂文
随笔吧杂文
最近的天气似乎很适合睡午觉,带上耳塞,盖上被子,压上枕头。脑袋便昏昏沉沉,恍恍惚惚。一觉起来好似闭关千年再入凡尘。趁着还未摘掉耳塞,回味着梦中的一切,感慨着韶华南柯黄粱一梦。转身拿手表去看时间时,已是四五点了。
想起知乎上有关大学哪一个瞬间感觉最幸福的一个回答,答者戏说:下午一觉起来发现舍友们也都还在床上,睡眼朦胧。虽然是小事,却能得到极大的认同感。确实,一觉睡到下午起来身边若是没有一个人陪,甚至没有一个无论出于何事的叫醒电话,总会觉得荒废了许多,有时更会有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开始动笔写东西的时候,已经不是在床上了。因为晚上还有课,不得不拖着慵懒的肉体,快快的收拾打理,出了宿舍。与其说慵懒的肉体,倒不如说是惰性难改的灵魂。
没有太阳,天气也不热。但穿着羽绒的长马甲走在路上还是很显眼。是身体虚寒,不能见凉?还是脑子有了什么故障?他人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这件衣服,直到立夏我都没有下过身。
教室很闷,加上一路的疾走,背已经有些潮湿了。不大的教师挤满了一百多号人,有说有笑。我不愿再多停留,抄了水杯,下了楼。有段时间,我甚至觉得工地机械的吵杂,都要好过不绝于耳的人声。可能是听的.太多,想的太多。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想的多,总是有些不太好。这个我也懂。
当熬夜成为了一种习惯,就会渐渐爱上他。那种慢慢被黑暗包围的感觉,不是恐惧,而是踏实。这时候如果能配上音乐,一杯热水,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晚睡待日出。
一阵风雨过后,机智恢复了平静,耳边的音乐仍在播放,已经不知道是第几首了。看看表已是夜深,该早睡了。晚安,夜。
篇3:我们仨个杂文随笔
我们仨个杂文随笔
昨晚做了个梦,一个万里长梦,梦里是在一个夜晚,天空中只挂着黄昏昏的月牙,父母在前面走,要找公交站牌,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在后面跟着,想告诉他们在哪儿,却怎么也跟不上。
就像杨绛先生的梦,一条河、一道堤、一客栈、一孤帆。
有幸在父亲节前读完了《我们仨》,透过杨绛先生的文字,深切的感受到了文学巨擘之家的温情,生活的乐趣,无尽的思念。让我有机会学着杨先生的笔触写写往事,并以此作为父亲节的礼物。
翻看散发着墨香的《我们仨》,仿佛看到了我们仨,一件件往事萦绕在脑海,浮现在眼前。
上世纪三十年代,钱钟书与杨绛远赴英国牛津求学,“格物致知”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乐趣,空闲时间他们喜欢去没去过的街道,探索一砖一石、一草一木。
记得父母开玩笑说,他们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骑着自行车出去闲逛,发现别样的景致。
一九三七年,钱瑗在伦敦降生,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帮着照看,夫妇俩摸索着当父母,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三口人的关系才如此亲密。
想来我也是这样,出生时身边只有父母,爸爸一个人既要照顾妈妈,还要照顾我,忙的'恨不得掰成两瓣儿,后来直到12岁上初中,基本上都跟着父母,去哪儿都是我们仨
一九三八年,他们仨回国,杨绛带着钱瑗在上海避难,钱钟书随父亲在湖南蓝田师院教书,暑假回沪,三岁的钱瑗认不出父亲了。
记得小时候,有次和妈妈在姥姥家,爸爸周末上完课回来,理了短发,他一抱我我就哭,妈妈见了哭笑不得,过了好一阵儿,我才明白头发变短了也是爸爸。
抗战时期,百业凋敝,钱家人生活的很艰难,只能亲手把买到煤灰搓成煤球使用,有时掺的土多,着一会儿就败了。就算是这样,他们一家人仍是身在陋巷,不改其乐。
小时后,家里过得也很紧张,出门就是一辆自行车载着一个家,住的地方离山很近,印象最深的是5岁多的一天,晚上八九点,突然电闪雷鸣,爸爸提议我们在打开门看闪电,边看边讲什么云层呀,正负极呀,只记得一道道亮光划破天际,看的真过瘾。
随着年龄的增长,离父母越来越远,一家人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想起往事,如数家珍,不禁感叹,三个人变成我们仨是多么偶然。
篇4:浅议朋友-杂文随笔
浅议朋友-杂文随笔
周末看“关于朋友”为主题的一期类似脱口秀的电视节目——《小催说立波秀》,在节目中崔永元和周立波均以自身亲历,在幽默地“说”与夸张地“秀”时,重新赋予了“朋友”一词新的含义,节目中总结道:朋友,就是在你快要抗不住时,能够及时在背后撑你一把的人;朋友,就是在你失意时,能够默默地陪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人;朋友,就是在你得意时,敢于向头脑发热的你“泼冷水”的人;朋友,就是当你面对诱惑心动时,敢于直面批评你的人;朋友,就是当你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无所图地把你从风险埋伏中及时解救出来的人。
看了这档节目后,让笔者不禁联想到明代学者苏竣在《鸡鸣偶记》文章中关于朋友的一段文字论述:“道义相砥,过失相规,畏友也;缓急可共,死生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饴,游戏征逐,昵友也;和则相攘,患则相倾,贼友也。”
谈古论今,当再度与时俱进地谈起关于“朋友”这个老而常新的话题时,不禁让人深思和感慨,记的有人曾这么说过:看一个人一生收获有多少,只需看他拥有怎样的朋友。这话虽不是很全面,但也从很大程度上说明“朋友”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是多么的至关重要。所以“慎交友,交诤友”应是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交友的箴言和警言。
谈到交诤友,陈毅元帅关于诤友曾这样说:“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诤友,是指那种敢于当面给予你批评,敢于不留情面的指出你的缺点,“识大体”、无所图、无私利的.朋友。这种朋友不会把个人利益或“朋友义气”放在首位,他希望看到通过朋友间无私真挚的砥砺,看到朋友不断成熟、不断进步。在这种朋友心里,你就是他,他就是你,虽不是亲人,但是比亲人在对待你的缺点和错误时更理智、更客观、比亲人更能全面地评价和指出你的不足。古有魏征与唐太宗、樊哙与刘邦的故事,便是千古诤友的典范,他们虽是君臣相称,但彼此间真挚、高尚、互为“人镜”的友谊,更是后人朋友间值得学习的诤友楷模。
所以,做诤友、交诤友,不仅要双方都有虚怀若谷的胸怀,彼此更要有正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自觉和勇气,还要有把事业看得比面子更重的大局观,既要识大体,又要坚持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原则。
所以,诤友可贵,诤友可敬!人生在世,敢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闻过则喜、敢做“人镜”,善纳诤言的人不多,所以善交诤友,敢当诤友,这也需要一种做人、做事的勇气和毅力。
所以,先人言:诤友难得,诤友难求。然而,惟其难得,所以可贵;惟其难当,所以堪为。先人说得好:“砥砺岂必多,一璧胜万珉。”人生,有一诤友,堪珍;人生,成一诤友,堪傲。
篇5:朋友杂文随笔
人生得一知己,真是实属不易。
在大学,我认识了我的寝室长,其实她是我的学姐,而因为缘分,大一我住进了她的寝室,因此她就成了我的寝室长,从此,便以寝室长相称。
当然,现在她已经毕业了,我也大三了。她现在在深圳工作,今天晚上我用微信找她聊了一下天,她说她准备去俄罗斯。真好,她又要开始自己新的旅途了。
在我眼中,她热爱生活,充满希望,开朗阳光,热情有爱、有个性,很正能量,她的笑容是那么开心,总之,我觉得她是那么那么特别。除了她,我再也没有见过一个比她更有趣的人。
所以,当时负能量爆棚的我瞬间被她吸引,跟她在一起,我十分快乐,她就像一个移动的能量源,每跟她一起我就能汲取到满满的正能量。
在学校时,她总是起得十分早,一大早就会跑步,她喜欢跑到一身汗。白天她追求精致,吃的食物总以绿色食品为主,苹果是她必不可少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图书馆看书。她还有一个大爱好,特别喜欢户外活动。
之前,我最喜欢和她一起徒步,去爬山,去公园,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有好多好多话和她交流,和她在一起,我从来不会感到无聊,我们聊人生、聊理想、聊运动、聊健康、聊家人、聊爱情,聊学习,聊书籍……几乎我什么都会聊,那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思想进步得很快,我的人生似乎进入了另一种境界。
每一次和她聊天,我都乐在其中,可谓是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来说说她的特别之处吧,在大学,女生们总是喜欢化妆,而她不化妆,她常说运动和吃水果是最好的护肤方式。
在大学,很多人过生日的方式是吃饭唱K,虽然看上去热闹,但其实最无聊。而我寝室长,最喜欢的是朋友之间拥有真正的回忆,她20岁那天,我们是好几个人一起坐在田径场,吃着零食,享受着彼此在一起的时刻。
在大学,我们很多人都是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但我寝室长总是处处能够结识新朋友,水果店的老板,旧书店的老板……她似乎总能和这样一些人打交道,所以,她的生活总是丰富多彩,她身上的生活气息也很浓,让我对她不得不佩服。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了她家,她家是岳阳平江的,她住的那个小村子,风景秀丽,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我去她家的时候,她帮着爷爷奶奶在忙,晒笋子,晒衣服,洗沙发,收拾房间,菜地里摘菜……就没见她闲过,你看着她,就会觉得,简单的生活原来可以这么幸福。
她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她对爷爷奶奶的爱,我都能感受得到。她十分敬重爷爷,她说爷爷一辈子在农村,但爷爷常会告诉她一些人生的道理,指引她人生的方向。她很爱她奶奶,她奶奶行动不方便,她在家就是她帮奶奶洗澡。家里的家务活她信手拈来,比起平常在家懒惰的我,连妈妈要我洗一次碗也极不情愿的我,我真的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苍白。我觉得像她这样的女孩,你只需要看着她,你就会觉得生活处处是阳光。
在她家的晚上,她带我去她旁边的邻居家坐一坐。她很爱她的家乡,爱那里的田野,爱那里的山,爱那里的水,也爱她的乡邻。试问现在还会有几个年轻人会喜欢去邻居家坐一坐,而她不一样,她一家一家都去,她会去看一看老人,关心她们最近的身体好不好,她会去问一问小孩子的学习,鼓励她们认真读书,她下次回来给她们带礼物,总之,你感觉到,她那么的与众不同,她的心中充满了爱,那些邻居们也很热心,给我们泡来茶喝,我当时就觉得,多么美好,我深深的融进了这样一种温情之中。
今天和寝室长聊了10多分钟的视频通话,视频那头的她,依然红光满面,笑容灿烂。像她这样的女孩,生活永远不会枯燥,因为她就是自己的太阳,我以拥有这样一位朋友感到无比骄傲。但同时,我想我也必须要努力,追上她的步伐,保持和她的思想同步,一起变得更好!
篇6:朋友杂文随笔
我们的人生会有很多朋友,同学发展而来的知己,社会发展而来的帮友,职场发展而来的战友,朋友的朋友。世界之大,朋友诸多,能进你心中的寥寥无几。
我的人生中就有这么3、4个益友,也是我认定一生的好友。许梓弦是我高中好友,我跟她是通过成为同桌才慢慢了解的,在短短的几个星期里成为好友是因为我们的性格相符,那时我们的眼光差不多,喜欢同款衣服,喜欢看同种类型的书,吃的口味也差不多,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抵抗外敌。因为有了彼此,我们的高中生涯才变得不那么枯燥。有了能说话的人,就连高考成绩我们的总分都一样,这是不是注定我们成为朋友。走在大街上,别人都觉得我们俩长得像姐妹。高中生涯结束后,有些人走的走,散的散。可是我们还一如既往的联系着,再见由如初见。
大学的时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一听到宿舍里有自己家乡人,真的好亲切,我和庞璇就是这样认识的,从老乡深入相知,冥冥之中,就好像注定着一些人要相遇。大学里有了她,我的生活不再是只是学习,还有怎样放松心态。庞璇认识的朋友比较多,一到放假时间,她就会带着我去见她的朋友,跟这他们一起逛这陌生的城市,可以说那个城市的景点几乎逛全,在她的朋友中,我还认识一位庞佳的好友,我们进入一家书店,在书店中由一幅图说出了我们的见解,也由此成为了深入一点的朋友。乐观开朗的庞璇和知识渊博的庞佳,在我出学校后陪伴我的益友,我们相处中少不了吐槽,但每次的吐槽中都夹着关心的话语,不管在工作还是生活上,遇到开心或者难题都能迎刃而解,因为有对方出谋划策。
当然,人生少不了一些话友,张洁就是我在大学认识的话友,时间的推移,我都忘了怎么跟她成为话友的,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影视作品,也时常评语。张洁就是这样的一款人,能和她成为话友也是这个原因吧。大学的生涯中,我们相互学习,相互进步,一起拿过奖学金,一起参加过比赛,一起参加过活动,是互助互进的话友。
人生漫漫,能经得起考验,能谈得上话的朋友,真的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篇7:朋友杂文随笔
这么多年,《后来》这首歌,就像刘若英的一个劫。笑过、哭过、爱过,全在这首歌里。听说她又把这首歌拍成了电影,心里觉得疼。这么久了,还是放不下吗?
直到今天,这部电影的插曲流出来,看完这首歌的名字后,才终于放心了。若真放不下一个人,是逃避,是不能提,是一提心脏紧缩、满脸的泪。她不是。她已经温柔地,轻轻放下了。因为这首歌,叫《爱了很久的朋友》。
过程是爱了很久:为你妥协、改变、退让,默默付出。结局却变成了:朋友。
你的故事,也是这样吗?
后记: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放下。相恋6年,分开,依然无法忘记。从来未再联系,而关于你得记忆,却一步一生根,我想我们存在的关系里,只是恋人,朋友这个字眼无法接受,是我过分的认真。
篇8:朋友杂文随笔
那个男人已经追了马小萌好几个月了,只是太小气了点。他们是在北大街地铁站商场的快餐店里认识的。当他端着自己的快餐盒坐到马小萌面前时,她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他似乎看出了她的烦恼,坐下后,主动介绍起自己来。
他说:“我叫黄文乐,在附近的宏府大厦上班,经常在这儿看见你。”马小萌记得,那天黄文乐还挺大方,看她只喝粥,就又去前台替她叫了牛肉饭套餐,还有肉夹馍。
马小萌连忙摆手说:“我吃不了的。”
黄文乐却严肃地说:“不行!你太瘦了!”马小萌想问他,我瘦不瘦跟你有什么关系?但是看到黄文乐关心她的表情,有些霸道,不容抗拒,她觉得诧异又温暖。黄文乐看了看手表,说:“我要赶回公司去开个会,你吃吧。明天我们还在这儿见,好吗?”
马小萌甜蜜地点点头,说:“好啊。”
结果第二天让马小萌失望了。等她如约走到旁边一家餐厅,看到餐桌上点了两份冒菜,两杯冰峰,马小萌的心像被谁扯了一下,没疼,但很不是滋味。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吗?怎么搞的像是老夫老妻似的,这完全打破了她之前的幻想。
那顿饭马小萌吃得很不痛快,但她没表现出来,她还想给黄文乐一次机会,毕竟中午休息时间短,不适合约会,也许晚上他安排了其他的节目呢?一顿饭的工夫,她已经知道,黄文乐是月薪5000块的客户经理,算是白领了吧,在比较远的鱼化寨租了套两居室。一说到房租,他就咬牙切齿地说:“我去,地段那么差,交通那么堵,还要1800块一个月!这是什么世道。”
那是马小萌第一次在黄文乐的面前想到了“小气”两个字,用他们方言说就是“啬皮”。但很快她又安慰自己,这正是黄文乐可爱的地方,不伪装,不做作。但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可爱的美德,瞬间变成了缺德。
中午一起吃快餐吃冒菜马小萌没什么意见,权当拼桌了。到了晚上,黄文乐约马小萌出去,他不是带她像老年人一样逛公园,也不是去钟楼商圈附近逛街,而是像中学生一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最小气的是,有一天晚上他们呆到11点,马小萌说:“坐公交车回家太慢了,还是打车吧。”
可黄文乐居然说:“打车要好几十呢,明天的午饭钱都出来了。”
马小萌有些不耐烦,这时候来了一辆公交车,黄文乐拉着她上车,她挣扎了两下,黄文乐手倒是快,已经把零钱塞进了投币箱,马小萌想,4块钱也不能浪费啊。一路上,黄文乐总想借机牵一下马小萌的手,但都没得逞,他大概不知道,马小萌此刻已经烦透他了。
半小时后,公交车到站,黄文乐还没来得及说再见,马小萌就气呼呼地下了车,再也没有理他。公交车上,黄文乐是唯一的乘客,这几天他总是这样,送马小萌回家后,自己坐到终点站,再走上几百米去另一个公交站坐车回家。
马小萌又多了一个烦黄文乐的理由,那就是他都把自己也变得小气了,她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半个月没打车了。以往加班晚了,马小萌都是大手一挥招一辆的士,但是最近,每当她挥起手,想到的都是将近50块钱的打车钱,硬是拖着自己沉重的步伐上了公交车。她不想承认,她有些想念黄文乐了。虽然他小气得有些不靠谱,但她记得,有一次坐公车送她回家时,他说:“自己打车回家,你累的时候靠的是脏乎乎的座椅,而我在你身边,你可以靠在我肩上嘛。”
马小萌当时只觉得是他因为没钱而对她的花言巧语,但现在,她孤零零地在这座城市移动着,累了,只能靠着公交车的车窗,冰凉又颠簸,想起黄文乐,就想到他常带她去吃的油泼面,想到他们常去吃的凉皮,还有他的肩膀,都是可以温暖她的东西。
其实没过多久,马小萌跟黄文乐就重新开始了约会。
还是在中午饭的.时候,也只能在这个时候,马小萌才有机会遇见黄文乐,她仰着脖子向正在找位子的黄文乐挥手,喊道:“文乐,文乐,这里有位子。”黄文乐想了想,然后咬着嘴唇走了过来。这个动作让马小萌不太舒服,也许她对他的伤害,不止是失恋那么简单,更关乎一个男人的自尊。
黄文乐坐下后,就开始埋头吃饭,马小萌想说些什么总是插不上话,最后,她按住不断往自己嘴里扒拉米饭的黄文乐的胳膊,说:“我知道你对我心有芥蒂,但不至于连句话都不想跟我说吧。”
黄文乐咽下嘴里的饭,说:“我只是想对你说一句话,就怕你不想听。”
马小萌说:“想说什么?”
黄文乐说:“我挺想你的。”
那之后,黄文乐的话匣子便打开了:“我知道自己啬皮,所有人都说我啬皮,但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攒钱娶媳妇儿,我希望你做我未来媳妇儿,然后我们一起再攒钱生娃、养娃。我不是没有能力带你去吃几次海鲜大餐、打车回家,我只是觉得你是一个好女孩,想在最开始就让你明白,我给你的生活,就是平平淡淡的,我们挣有数的钱,就得有数地去花。你说对吗?”
马小萌听得一愣一愣的,挑不出什么错。后来她终于给黄文乐下了一个定义,那就是,他黄文乐就是一个掉进钱眼儿里的情场半暖男!
正说着,黄文乐的同事坐在了他们身边,直接塞给黄文乐一张卡,说:“给,这是一万五千,都还了啊。”黄文乐塞进自己的兜里,摆了一个OK的手势。同事走后,马小萌诧异,这么一个铁公鸡,居然能借给别人一万五千块钱!
黄文乐说:“这有啥,当时我这个同事的奶奶生了重病,他借了几个平时关系很好的人都没借出来,到我这儿,我怎么好意思再打击他呢?”
马小萌看着黄文乐满足地吃着西红柿鸡蛋面的样子,突然很喜欢。
后来几次,他们把约会地改到了黄文乐家。黄文乐给马小萌做饭吃,但手艺确实不咋样,一顿饭竟然花了3个小时,饿得马小萌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于是,黄文乐就把饭端到了她面前喂她吃,一口米饭,一口菜,一口汤,吃着吃着,黄文乐的眼泪就下来了。黄文乐惊呆了,他说:“咋了,你哭什么呀?”
马小萌不想告诉黄文乐,在她所经历的男人中,他是最穷、最小气的,但他也是最贴心最暖的,她突然抱住黄文乐说:“我想要嫁给你。”
黄文乐往后退,佯装惊慌:“我还没准备好呢。”
马小萌问他要准备什么,黄文乐伸出手,挨个掰手指,说:“首先,要给你买一个不大点儿的钻戒呀,然后,一件还行的婚纱还是要有的吧,最后,咱得定一个差不多的饭店呀。”
马小萌不明白,怎样才算差不多,黄文乐翻着白眼,说:“怎么着也得一桌几十块钱的吧。”
马小萌立刻跳了起来,把沙发坐垫通通扔向黄文乐,说:“你这个大啬皮!小气鬼!哼!”
黄文乐温柔地把马小萌抱在怀里,说出了最动人的情话:“那我愿意为你小气一辈子。”
篇9:朋友杂文随笔
我身边有很多女孩子,不爱打扮,不喜化妆,生活散漫,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经常头发不洗随便扎扎甚至蓬头垢面就出门,美名美曰我乃自然美。
她们不喜欢打扮自己。不要谈什么服装气质了,连衣服都是随便穿,甚至是一件衣服穿了几天挂起来,再穿另一件,那件脏了又回来穿这一件。女孩子,邋遢起来,比男孩子更胜一筹。她们不喜欢看什么服装搭配呀,提升自我呀,美容护肤之类的干货,但很关注NBA呀,游戏呀,辣条这些,可能时常嘴里冒出一些脏话,和男生聊聊黄段子,可能她们的衣服一年四季就那么几件,但游戏装备却很厉害,最基础的护肤品甚至水乳都没有,辣条零食却超级多。
有时候她们也是想改变自己的,想变成一个女孩子的样子,于是,淘宝爆款的衣服一买一大堆,廉价化妆品一大堆,姨妈色吃土色等等这些一大堆,试了试却觉得和理想相差甚远,为什么自己穿不出那种气质呢,习惯了弯腰驼背,穿裙子也是大大咧咧的坐下,明明穿着裙子硬是变成汉子……
女孩子,应该闻起来是香的,摸起来是滑的,看起来是优雅的,照顾好自己,扔掉手里的炸鸡汉堡,水果酸奶也很好喝,拒绝大众同款,学会挑适合自己的款式,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风格没事,女孩子,清新自然一点总不会有错。改掉满口脏话,把微笑挂在嘴角,生活会把你每天积攒的一点点好运气到某一天变成一个大大的惊喜送给你。
学会看书,不知道看什么可以从名著看起,静下心来,一点一点的看,我看书喜欢先大概快速的看一遍,然后再慢慢研读一遍,第三遍带着自己的理解再看一遍,基本就可以看懂书里写的粗略意思了。俗话说得好: “书读百遍,其义自鉴” 不同的心态去读一本书的体会是不一样的,不同的经历看事物的角度又是不一样的,不同的角色理解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就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 我初中的时候读闰土基本都是很羡慕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后面的故事深意倒是没怎么理解,现在只觉得物是人非事事休。女孩子一定要多读书,充实自己,开阔自己的眼界,腹有诗书气自华!
女孩子优秀了,不缺男生追。知道自己哪里不好,一定要改正,听过一个异性朋友说,有个追他的小女生,和他一起吃饭,她吃饭的时候说:“哎呀我好胖,可是我又管不住嘴”我当时觉得这话挺正常啊,朋友又说:“首先,我是她喜欢的人,她在我面前把她最大的缺点告诉我,然后说她控制不了,那么,她凭什么会认为我能接受她的缺点并当成优点呢,大家都喜欢身材好的异性,我也不例外”。朋友的话让我醍醐灌顶。
不要把自己的缺点当成优点一样到处炫耀,每个人不是完美的人,又都希望对方是完美的人。自己一点一滴把坏习惯都改正,不要用最坏的自己去对待最爱的人或者最想爱的人。
等你有钱有车有房有存款,爱情来不来都他妈无所谓了。男朋友有没有也就不重要了。我想告诉大家,自己才是这个世界是最值得爱的人,好好爱自己,会有人来爱你。
篇10:朋友杂文随笔
第一次看到风,是十几年前,新华书店老式的办公室里。那时书店还没被拆除,还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仿苏式建筑,层高很高,楼道以及办公室里的水泥地面被勤劳的人们拖的锃亮,泛着冰凉油润的光泽。她是报社编辑,我是写字爱好者,我们的单位相距不过小半站路,由着文字的指路牌,自然而然相遇。
我是跟着感觉走的那种人,虽然很多时候会&ldqu;走眼&ldqu;,但第一次看到风,就完全没有违和感她一身休闲装束,挎着个书包一样的大包,穿一双系带的阔头阔脑的休闲皮鞋,还戴一顶帽子。唯独那顶布帽子,让我觉得有点小小的戏剧效果,因为那毕竟不是生活里常见的元素。等熟了之后我发现帽子和披肩,是她的出行标配!看来,即使自由如风,也还是有一两样癖好是甩不掉的。倘若我会画画,我就在白纸上画一顶渔夫帽,一个花披肩,一对兰花指,还有一个花布做的大布包那就是我印象中的风。
初相识,聊的比较多的是书,彼此都很正经的,她向我借书看女人和女人的友谊,也可以从借书这件小事开始。慢慢地,开始聊一些爱写字的人,虽然都不曾谋面,但都在文字间相识,见字如面。慢慢地,放松了,胡吹乱侃起来。那时网络刚刚兴起,博客是个特别闪闪发光的高大上名词,我们聊起博客,大约就像十八世纪的人们谈论起蒸汽火车。再慢慢地,开始说人坏话了啊,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哦,原来你也这么想的啊!我们的友谊,携手由高冷的借书跌入尘埃中稳住脚跟。
后来,都开辟了博客,所以我们之间又有了新的称呼博友。这是比朋友更有心灵关怀的一种关系。大家每天都会&ldqu;串门,互相看看对方今天写了什么。有时手机会收到短信,只几个字我更新了。立马心领神会奔去,看完文,看图,看完图写评论,写完评论看博主怎么回复,不停刷屏,不亦乐乎。那应该是不常见面却最熟悉对方生活的亲密阶段,作为草根,我们的博客,无非是吃喝拉撒睡,丈夫小孩朋友,再深远点的,就是当天路上遇到的甲乙丙丁。风是写博客写得最勤的家伙,几乎每天都在深夜更新,我记忆里,她笔下出镜率最高的是她家门口的杏花公园,她的刀子嘴豆腐心的婆婆,她的憨厚靠谱但会为她跳小天鹅舞的当家人老牛同志,当然,最多的是她自己,她把自己的照片P好几遍之后贴上去咦,我没有说错什么吧?
不仅喜欢写字,风还喜欢拍照,有一个时期,她走哪,脖子上都吊着个小相机。有次是吃火锅,大家都等急了,抓着筷子就要扑上去,她还非要拍照,博友川宝说,再照,把你的小相机扔到火锅里面去!她吓得赶紧收起宝贝。她对她拍的照片一万个满意你看,我把你照得真好!你看,这个瞬间我抓得真不错!但,她对别人拍她的照片总能迅即找到缺点哎呀,怎么把我照这么胖!把我的白头发给照出来了!这样两相对比,真是要气死人啊。
很多时候,生活像一片被收掉的花生地,风就是那个在地里认真捡漏的人,埋头逡巡,时不时欢天喜地,从平淡无趣中,又挖出一点点好来。这种感觉里的好,哪怕就一点点,都会被她惊叹,被她放大,被她珍视,被她小心翼翼记录下来。一点落日,一点晚霞,一朵小花,一样苍蝇小馆的美食,都被她喜滋滋拍下记下,再发到博客里共分享。她就有这样的本事,被人熟视无睹的风景事物,到她这里,总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她不是地球人,她应该是来自那颗,叫做&ldqu;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遥远星球。
她抱着她的相机,戴着她的帽子和披肩,穿梭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捕捉远处天空的变化和脚下微小的风景。很奇怪的是,她对物质好像从不在意,认识这么多年,我们没有一起叽叽喳喳逛过街试过衣服,我们谈书谈电影谈文字偶尔说点小坏话之外,没有谈过理财谈过房子谈过名牌,她的稿费都是经纪人老牛替她管理的,要是问她余额宝估计她会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啊,她还不会网购,有次问我们要白咖啡的网址,是特地转给生活顾问老牛的啊,在这个奔忙慌乱的时代,她活得就像是个傻乎乎的旁观者,不操心,有福气。
刚认识时,我们互相喊名字,成了博友之后,就自动喊对方的ID了,她起的名字太长,叫做&ldqu;自由的风掠过麦田,大家又自动简化成一个字&ldqu;风。风昨天问,你们怎么都不上QQ群了?我说,现在大家都用微信了。她回,哦,我不会那个。
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表达和交流的方式不停变迁,还不知道下一步又会变成什么,大家的大脑程序都重启好几回了,只有她还在坚持写博客,还在坚持用文字和图片表达心情。她当然是我的朋友,但我更愿意她是我的&ldqu;博友,因为,只要有她一直还在那儿写博客,我就会想起,我们大家伙曾经一起度过的那样一段疯狂拍照痛快写字的时代。
篇11:摸摸我吧杂文随笔
摸摸我吧,把我当作一只撒娇的猫也好,当作一只热情的狗也好。
摸摸我不由自主为你摇起来的尾巴吧。从第一节骨头前端开始,轻轻地顺着毛发往后顺,直到手指离开尾巴尖儿上最长的那根毛,那可是我最骄傲的一根儿毛了,大家都说它很特别,所以拥有它的我也很特别吧。
摸摸我被毛发覆盖的背吧。纤长的毛发下面有绵软密实的绒毛,我喜欢在独自带着的时候舔自己,但是我更喜欢你干燥温暖的手指,顺着摸也好,逆着揉也好,每一个动作我都喜欢——只要是你的手就好。
摸摸我的小肚子吧。今天也有被好好的喂饱呀,肚子上的毛最短了,舔开的话会看到粉色的皮肤哦。我的肚子应该比你的手要暖吧,冬天可以抱着我取暖哦,我不会介意的,如果是夏天的话,你愿意把你的手借给我降温吗?
摸摸我的脚垫吧。你喜欢软绵绵又有弹力的手感吗?轻轻地捏一下,我的.指甲就会从肉垫前的缝隙里伸出来,今天也有为了不抓到你而好好地磨钝了指甲哦,所以安心的摸我吧。
摸摸我的脖子吧。小时候妈妈很喜欢叼着这里带我出门,我一直都很乖。我喜欢妈妈也喜欢你,所以你也可以摸它呀,我不会闹的,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想要你用指尖浅浅的挠挠它呀,你摸到我跳动的血管了吗?你有发现它因为你而跳动得多快了吗?
摸摸我的下巴吧。有时候吃饭会残留在下巴上,可是我自己没法舔到呀,可以问你借一只手吗?只要用一下下就好了,不会太麻烦的!你喜欢我在被摸的时候从喉咙里发出的呼噜噜声吗?我是真的很开心呀。
摸摸我的脸吧。我的脸会是你喜欢的类型吗?可能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的眼睛和那么可爱的鼻子,但是我的脸颊真的很软啊,很多人都喜欢捏它,要是你也喜欢就太好了。其实每次你摸它的时候我都会脸红呀,但是好像都被毛毛覆盖起来了所以看不到呢。不过你可以看我的眼睛啊,里面只有一颗全世界最亮的星星——你。
摸摸我的耳朵吧。你喜欢它翘起来吗?还是趴下去呢?耳朵尖尖很敏感的呀,每次你亲它的时候,我的整个耳朵都会忍不住的颤抖起来。为什么你的亲亲会带着魔力啊,我的亲亲有吗?你愿意试一试吗?
篇12:突然感伤吧杂文随笔
突然感伤吧杂文随笔
宿舍六个人围成一个圈,不知是谁先提起,谈起了感情。对于我这么一个二十年单身的人来说,竟难过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天看《前任三》的时候,我还自己嘲笑自己,感情太过淡薄,那么多人都哭了,可我愣是没什么感觉,只是孟云在那条繁忙的大街喊了好多好多遍“林佳,我爱你!”的时候,我才有了一点不是很深的触动。
之前我对一个人说过“不弃不离,你不离,我就不弃。”后来过了好久,我突然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个感情太过淡薄的人。然后自己便开始浪,浪到今天,我以为我不可能难过的,却在她们的谈话中,我的记忆慢慢回到了自己之前生活的,没什么大的起伏,甚至是很单调的……可自己确实陷在了回忆中,无法脱离。
或许每个人的青春,不管是单调还是丰富,都是自己的财富,所以我在淡陌别人的人生时,却无法对自己做到一样的淡然,那便如此吧,我还要继续生活,就算我的白马王子迷失在了来寻我的路上,我也得好好的生活,是吗?
篇13:不如,我们到此为止吧杂文随笔
不如,我们到此为止吧杂文随笔
01
其实,我原本不是主动的人,却会为了喜欢的那个人,往前一步,再往前一步,可是如果,当我迈出了将近全程,你却连一步都不肯走出,那么没关系,我们的距离就到此为止吧。
其实,我也不想在感情中都要做那个懂事的人,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做个被宠爱的孩子呢?可是如果和你在一起,我还是要一如既往地当那个懂事体贴的人,那么,没关系,我一个人也挺好的。
其实,我原本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可在喜欢你这条路上,却坚持了很久很久,可是如若迟迟得不到你的回应,那么,没关系,我可以保留最后的一丝骄傲,退出你的世界。
其实,我胆子挺小的,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可是如果我的一腔孤勇被你置之不顾,那么,没关系,我可以再勇敢一点,离开你。
02
其实,我挺容易感动的,会因为别人的.一点好巴不得奋不顾身,可是我也挺倔的,一旦我决定离开,便再也不回头。
其实,我挺心软的,如果你肯低一次头,我愿意再给彼此一次机会,可是,请不要让我等太久。
其实,我挺贪心的,想要你陪我,想要你眼里只有我,想要你为了我和其他异性都能够保持距离,想要你喜欢我不是因为看到我的好,而是在看到我的不好后,依然不离不弃。想要你认定我不是权衡利弊而后的不得不可,而是喜欢上以后便非你不可的执着。
其实,期望和失望只一线之隔,我对你抱有多大期待,就会有多大失望。我可以有多大的勇气靠近你,就会有多大的决心离开你。
03
以前总是舍不得离开,其实还是失望的不够吧。等到有一天对方把你的耐心耗尽,失望攒够了之后,就只剩下心寒了吧,感情再深,心寒更甚。
我对很多人都心平不惊,却唯独对你做不到平静,你的出现就像涨潮时的汹涌澎湃,却总会有退潮的时刻,来潮有多汹涌,退潮后就有多平静。大起大落用来形容你在我生命中的地位再合适不过。
曾经的舍不得,放不下,如今想来也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看清了,也就想开了。有些人,进一步没资格,不如,就退一步吧,即使再舍不得终有一天也会放下。不如,就让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吧。以后的日子你过得好与不好都再与我无关。
篇14: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昨天上午终于把心心念念的李安导演的《断背山》给看完了,这是两个牛仔冷中取暖的同性爱情故事。
——一个夏天的故事支撑起了他们两个的一生。
牧羊,做饭,搭帐篷,取水,正是这种点点滴滴的生活,才如此深入记忆,正是这样一段相伴的日子,才会如此不舍与珍惜,两个剽悍的牛仔,一边打架一边相爱,此后二十年,便是长相怀念。
如果没有那个夏天,杰克和恩尼斯应该会循着我们认为的正常人的轨迹度过余生。
可是爱情还是这样发生了,上帝造人的时候创造出来两种性别,可是好在上帝没有用性别来规定,只是,爱上,而已。
19岁的年纪他们还不太懂得去爱,此后的,在那样的年代,有的只是阻隔和违背,他们苦苦的挣扎,还有漫长的等待。这二十年里面,他们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也没打过电话;只是少量的明信片来往。
杰克的死亡,在影片中已经有过转述——因为修轮胎时意外爆胎死亡,可是我却认为杰克是被恐同组织的人给打死的,他们的爱以悲剧开始,最终又以悲剧结束。
影片拍得含蓄、唯美。空寂的大山,人性的狂野,李安导演却将它们协调到恰到好处。
影片中后期,杰克不满于每年只能见到几次恩尼斯,有这样几句对话。
“忍多久?”
“直到我们驯服它为止。”
“这是匹无法驾驭的马。”
我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断背山,一个让人回不去的地方。就如李安自己说过的:“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那是一个无法抵达的梦。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日思夜想,却没有办法得到的爱情。
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片尾的那句Jack,I swear.
恩尼斯深情地凝视这杰克的那一件衬衫。
杰克用永远的离去教会了他怎么去爱,所以人生很短,何必在乎外人的眼光,对爱的人好一点,对身边的人好一点。
在现当代社会已经开放到一定程度,有的时候我们会说,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爱是一种本能),同性之间的感情在很多时候依然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更别说认可。
为什么在中国不能接受同性恋?柴静的《看见》给了我们答案——“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可是爱情是什么?
在我的认知里,爱情是一个灵魂对于另一个灵魂的承诺,而不是一个器官对于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李银河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言论立场的权利。有关心政治和沉默不语的权利。我相信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一一有人往东,有人往西,社会最终往南,每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社会最终还是会进步的。
我们把这个话题延伸一点,延伸到很多个角度,诸如穿衣打扮,行为举止,爱好厌恶。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正常。
我们需要做一个正常人,做一个有正常工作的人;做一个讲话待人正常的人;做一个有正常喜好的人;做一个穿衣服正常的人;做一个正常的人。
可是长这么大,有谁告诉过我们什么是正常吗?
我问一个朋友,什么是正常。
他想了想告诉我,正常难道不就是和别人一样吗?
我在手机屏幕后咬着牙齿,倒吸了一口冷气。
——做了别人眼里的正常人,错过了人生的意义。
和别人一样?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害怕平凡,可是我却恐惧与和别人一样。就像我一直告诉我自己,我们都一样,都想和大家不一样。
我妈前几天还和我抱怨说,你当时高考就应该报考一个医科学校,我真希望你是医生啊。我一时语塞,高考填志愿时我花了很大的功夫劝说他们放弃这个念头,之后他们还是会不断念叨。
我的父母希望我变成他们希望成为的人,可是却不知道独立的个体是有多么重要,我也一直在改变他们这样的观念。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搞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或者说平凡的人,包括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它或许用了不同的方式将这个真实、多元甚至有点问题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但这其实就是我一直以来看到的生活。
所以,我依然会走走停停。依然期待自己做到去理解不同的人,去理解一个多元的世界。
如果可以,
我希望我们都不是正常人——
都不要错过人生的意义。
篇15:忆朋友随笔杂文
忆朋友随笔杂文
我伏案顿笔,看了看满几赤红的草稿。
我在提着箱子和我那把老吉他来到了我向往已久的北京。我那方暗红色的陈旧存折里积攒着我大学几年来所有的积蓄,那些饱含着我的泪光与汗水的所有努力,就像一方纸鹤扑腾着翅膀笨拙的高飞。
北京的繁华远超于我的想象,同时我也捏紧了我单薄的荷包,那薄薄得撑不起肚子来的积蓄能在这个车水马龙的世界游逛多久或是停滞多久我也无从得知。我来到北京安置好了自己暂时的住所,这是一方灰色的天地,小小的窗户所呈现的在这狭窄黝黑的空间里像一副光彩的油画,黄昏的来临将垂在头顶的天际染了个色,给我的感觉说是还没煎熟透的半金黄鸡蛋混了番茄酱一样也不为过,昏昏的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背后是高山每日打铃般准时的鸟鸣。
我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第一反应竟是泪眼婆娑,我已经分不清这是我逐梦启程的喜悦还是我接下来所要承担的压力给我的一个忠告,干干脆脆的哭了出来。
我学的是文字相关专业,具体我也记不得如何表达了,就给我印象是这样,我在北京的一所大学完成了我剩下来的学业,每日碰壁就像家常便饭,生活也在睡觉 写稿 吃饭三点一线中度过。日子很普通。
我结识了一位朋友,方年,她的名字就跟她的为人一样简单——一个彻彻底底的懒惰生活主义者,被动得不像话。这听来算是贬义,但她待我确实很纯粹——我喜欢纯粹的人,对我无异心这点我是绝不会因为偏袒她而夸张得脱口而出。
她是我的邻居,她也同样跟我一样,抱着她的行李,一把尤克里里,一腔热血,奔赴这个城市。她为人处世干净利落,却不会缺乏了那些名为趣味的东西,她很有趣。
不过认识她是在的事情了,我为了繁重的生活昼夜颠倒,一心扑在这滩工作的死水上居然未曾发现我身边一直有着这么投缘的人物,不得不说我在某些事情上确实太过死板,说白就是蠢。
的新年我完成稿子,顺利转正,她的事业也风生水起了来。我俩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北京这个城市的灯火通明,繁华似锦。就像是早上我们都很默契的会跑一个街道去排队买油条和稀饭,美好的东西我俩都很喜欢。
那年是英雄联盟的s2赛季,我俩契合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游戏,我们都身为英雄联盟姗姗来迟的第二代用户,聊的更是热火朝天。我不会用剑圣,那代的AP剑圣可以说是版本之王,我俩网吧蹲几小时后都会做同一个噩梦——剑圣你能不能放过我,我怕了,怕了。
说起来20是我觉得最有趣的一年,可能是因为我认识了方年,也可能是我的事业蒸蒸日上,或许又可能是我们从那个晚上回家都得打开电筒的小巷子搬去了公寓,就连房间和窗户都多了几个。那会儿人们说的2012世界末日我倒真的觉得很离谱,毕竟2012年,该是多美好的字眼。
我和方年都惊喜,那个曾经落魄胆小的自己,就像是初生的萌芽刚在这个城市生根发芽的自己,现在植株竟然已经渐渐生长起来,迸发了无限的生命力。
我跟方年的联系止步与。那是我们认识的第四年,同居的第三年。
方年死了。那是入秋的第二个星期,周三的凌晨1点。风有点燥燥的,吹得人浑身不自在,空气很干,榨不出一滴水,我趴在房间里写这个月的`稿子,困意直冲脑袋,险些摁下“除”让自己的辛苦化作泡影,我洗了个冷水脸好让自己清醒些。她跟同事刚出去撸了串儿,现在门也没有被钥匙打开的声音。
我昏昏沉沉的趴在工作桌上睡着了,直到几案振动,手机铃声想起。我猛地醒了过来,抬眼看了看窗外,天空泛着点鱼肚白,对面的屋顶透着天空照射的美丽的光感,早上的空气尤其舒心。是一通没有备注的电话,我正思忖着方年有没有回家,电话传来的声讯就像盆冷水,重重的泼到我头上,我感觉我从额头到手指尖都微微泛凉。
“您好,请问是方年女士的家属吗?这里是北京医院,您的家属方年于209月15日凌晨3点45分确认抢救无效。”
我愣得说不出话,睡意全无,跑到去方年的房间去,她的房间还是那么随意,衣物摆放的位置都未曾改变,床单很干净,没有动过的痕迹。我的大脑像是被电击般嗡嗡得响个不听,腿部穿来的酥麻让我一个踉跄跌落在地,耳边是不断传来的好听的女声:
“您好,在吗?”
……
“我明白您此时的心情十分沉重,医院也为此十分抱歉。”
……
“我希望您收到信息后到医院签个字,希望您节哀顺变”
……
“嘟,嘟……”
电话是断线的声音,我头有些沉,若不是那张沉痛的报告书,我险些认为自己还在梦中,捏着这张纸,我竟话都说不出来,泪水像那夏日的洪水般挤满眼眶涌了出来,握笔的力气都没有了。
方年没有亲人,电话里仅存了我这一个电话号码,我压抑差点溢满的痛苦为方年举办了简单的葬礼。
我才恍惚过来,我只身一人了,我第一次发现新年的年夜饭这么冷清,我这一个三室一厅的公寓所呈现的冷清同窗外不断传来烟花的声响的热闹世界格格不入,我也第一次发现这个新年如此孤独,以往那些只身熬夜吃泡面补番的日子也远不同于这个新年往后的日子。
是英雄联盟的s6赛季,赛季冠军竟稳稳当当的落在了SKT1的头上,手机里传来的喝彩声让我恍惚想起了好几年前方年挑着眉冲我得意的说:别看他现在默默无闻,以后一定会有成为冠军的一天。
拥有过后失去是世间最残忍的事情。
我已经在北京换了套好房子,换了个公司,我正在稳步扎紧这个城市的墙根,迸发出比往日更加生机的气息,被狂风吹跨的幼苗数不胜数,那些每天都能目睹的事情随着星移斗转,在我眼里变现得越发的风轻云淡。
方年是被车撞到而死的,那种朦胧而嘈杂的夜里,谁听到了她渐渐微弱的声音,如风过境。
方觉春来,一晃而过,才知险年。
篇16:忆往昔朋友杂文随笔
忆往昔朋友杂文随笔
能被我称朋友的人很少,因为我觉得朋友就应该一起玩耍,和互相帮助,早期的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大概也是这样,但又多了一条,那就是知心。我不知道别人把朋友分为三六九等,亲疏远近。也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朋友易得,知己难求。也许是这样吧,知己确实很难得,至少我现在也没得一个知己,或许是我朋友太少,知己就更难得了。
那时我觉得朋友就是那样的,是真心才能算朋友,然而朋友的意义太广泛,要怎么样才能算朋友呢?是帮你写作业,还是在你伤心时安慰你,还是帮你解决问题?朋友这种事是要双方承认吧,不然怎么知道对方的心思呢?就算经历过很多,有时候也不比一句你是我朋友来得温暖,来得确实,因为有了认可才更能相互知心。知己大多时不是“一见钟情”而是细水长流慢慢见真情的。
小时候的玩伴不少,很多时候参与游戏玩耍都是同意的,只有少数嫌你玩得不好不同意你参与进来。而在那些人不同意时就暗黯走开,即使有点失落也过了一会儿就抛之脑后了。待上课铃响起,上完一节课一下课就去找新的目标,总会有小伙伴同意,而做主的最有权力发言的那个就是手持玩具的那个,很简单,就是女孩子们常玩的跳绳啊毽子什么的,有了这些,你就可以当游戏的发起者。
有一个朋友我忘记了名字也忘记了样貌,只记得她有一头枯黄的头发,扎着两个小辫子。我记得我那时和她玩得还不错,她是我同桌,只是后来她转学,已经是好多年以前了。
再一个就是读五年级时,有了一个朋友,她和我好了有一年,几乎每次上厕所都是一起去。有几次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都和她一起去上厕所。结果的是一上六年级要分班,她在二班,我在一班,她就和我疏远了,她把我忘了。一次我找到她说,你为什么不理我了呢?她说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早就忘了。她还惊讶道:“你怎么还记得呢?”为此我还流了好多眼泪。或许我很念旧吧。
还有一个,我只是有些喜欢她,应该还没到好朋友的级别。别的同学都说,你和小娇同学耍得不错啊!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着,她也没回答。也许只是玩得可以吧。但现在想起来有一次在跳线筋时,有个同学说我跳得不好不要我来,小娇就对她说她不来你就走嘛!其实她当我是朋友的吧,只是,或许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吧,因为她和别人玩得更好。或许那时她是我的朋友,并且我希望她成为我朋友,只是我比较慢热些。
上了初中,我有一个亲戚转学到我们这儿了。刚开始还只是一般的关系,到了后来我也没发觉她其实对我还很好。
那是上了初一时晚上要上晚自习的缘故,下了学须得在漆黑的晚上一个人走夜路回家,大概要走十多分钟。但中途有个小树林,乌漆嘛黑的,就有点怕,结果是她站在那里,对我的方向照了一束光让我走过去,照了好多晚上。有个同学对我说:“霞对你很好诶。”我才慢慢想,真的是这样诶。只是后来她又转学了,再见时已形同陌路。
随着年龄一天天的`增长,学业加重,出去玩的时候少了,渐渐的也就没有朋友了,即使有也不能算是朋友吧,因为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大家就淡忘了,即使我还记得又有什么用呢?她们大多都忘记我了,况且我越大就越是内向,不大懂得交新朋友,说话也不是那么会说,俗称一点,就是嘴笨。也或许是我没有啥信心去交新朋友吧。
所以说有首歌是这样唱的:“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
所以,现在的我没几个朋友,有的我也不知道她当不当我是朋友,如果我自作多情的话,是不是很不好意思。总之深交的没几个。但还是有一两个普通朋友的,只是她们都离得太远,好几年没见过了。我也总觉得没啥说的,联系也很少,如果不是两年前碰到一个同学,要了一些QQ号,恐怕各自工作的人们我是一个也不识了。
这样看来,我也并非是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但她们的新朋友们一定比我会说话,一定比我有趣多了。而她们与我离得那样远,终不复当年了。
现在,我或许已习惯了孤独。也或许是我总是想着她们能给我发一下信息,我懒得去找她们的坏毛病。她们怎么就不给我发一下信息呢?每次都是我先。唉,我真是太失败了。
篇17:何为朋友随笔杂文
何为朋友随笔杂文
去年,来到山下小镇陪读。
刚搬到山下,熟悉的人没有几个,想找份工作的确很难。 一个偶然的机会,闲谈认识了一个名叫机缘的司机。他的车经常在劳务市场等活。我这个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好主动搭讪,才不管成不成,我认为无非搭句话吗,自己毫无损失。便问他:大哥,在市场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能否给我找点活干?机缘大哥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我去市场找到机缘大哥,他很热情的把我介绍给他儿子领路,再三的嘱咐儿子领路好好照顾我。领路,比我小不了几岁,便王叔,王叔的喊上了。喊得我怪不好意思的。闲聊了一会,我感到领路脑袋好像缺根弦,说话有些天马行空。我心里有些嘀咕。
果然,跟着领路,竟干一些没人干的零散活。刚进市场,我这个人倒也知足,挣点总比呆着强 。
在市场等活,恰遇也在陪读的山上的朋友没心,没心呆了很长时间了,也急切的.想找份工作。见到我,格外亲热,也想跟我在市场干。我说:来吧,正好做个伴。有没心加盟,我找活的心劲更足了。
渐渐的发现,领路在要价方面,竟狮子大开口,满天乱要。领路的观点,宁可要跑,不能要少。我就劝他:要跑了,我们挣什么?少要些,薄利多销吗!逐渐的,来了顾客我便出马砍价,几乎没有漏网的。我和没心都发现,领路这棵小树太小了,小得连他自己都纳不了凉 。慢慢的也认识一些小头目,我总是主动出击,时时能多找到一些活。一旦有机会,我便叫上没心。我也时常的教没心怎样察言观色,什么样的是顾客,哪个是小头头。小头头就得主动接近,凡事都要靠自己主动争取。
我发现有个腿脚不利落的大哥,人家时常的接电话,接完电话,领几个熟悉的人就走了。于是,闲着没事,我就在他左右转悠。他又接电话,听电话里说,是份大活。他刚撂下电话,我便主动过去:大哥,如果你缺人的话,我也跟你去呗?他上下审视我一番,看我的身体还算健壮,点了点头。我又说,如果还缺人的话,我兄弟身体更棒。他说:你叫上他吧。
在路上,我悄悄告诉没心,好好表现,一定要抓住这根稻草。
到了目的地,扛水泥柱子,一根一百二十斤。稻草大哥和另一个年龄偏大的搭肩,我们六个按着顺序扛。我和没心时不时的抓紧插队,能多扛一根,尽量多扛一根。我们果然受到稻草的赏识。
看准机会,我主动的把电话号码给了稻草大哥,请他有活时联系。稻草大哥对我很是友好,连说:一定。并把他的手机号给了我。恰巧,这时电梯活来了,只要一个名额,还是我主动跟老板打电话争取的。临走,我特意请稻草大哥照顾一下没心。我又暗中嘱咐没心好好抓住稻草大哥,有机会,请稻草喝二顿。
后来,没心终于和稻草大哥关系搞上去了。听没心说:他俩经常互请喝酒,没心跟着稻草也没少挣钱。我在电话里听着高兴,没心还说,稻草时常的夸我哩!
转眼,年已经走远,我依旧没有找到工作。突然,想到没心,便拨通了没心的号码。没心依旧在跟着稻草,一直推说不缺人。没心搪塞我已有月余。我本想给稻草打个电话,终于忍住,毕竟和稻草萍水相逢啊!
可是,我听说没心把他家一个八个杆子也够不着的亲戚,带了进去。。。。。。
篇18:同学和朋友杂文随笔
同学和朋友杂文随笔
有那么一段时间认为,同学就是朋友,好像同事就是朋友一样。
时间就那么漫延。漫延到你能明白他们的区别。
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人充当着朋友。
哇,同学聚会了。你变了。变漂亮了!你么有变啊。(言外之意,你还是那么囧,想跟你套近乎,想和你业务来往。)你在哪里高就呢?你结婚没有?孩子多大了?
然后就是记忆断层之后的户口调查。
分开了之后的时间里好像大家都过的很不开心。
然后,就以为同学们不活在人间一样。
就觉得同学们一直都没有变,或者期待着他们没有变,只有自己变了一样。
然后就软磨硬泡的把自己离开校园之后学到的社会手段都用来对付这么多同学聚会的地方。
同学似乎都停留了成长。还是我们希望他们都没有成长?
可是朋友却需要一直陪着你,你才记得他。他可能充当过同学,也充当过对象,还有被你遗失在忙碌的借口中,等你掘坟一样再去寻找时,雾霾一样的'怀疑已经由不得你去继续坚持这个关系。
朋友有时候还不如同学的待遇好,同学是终身的职业,朋友却是临时的专业,职业可以时好时坏,专业没有持续的发展,冷漠了一段时间就会忘记。有几个人还记得自己专业的技术?有几个从事自己专业的事情?
短暂的专业,终身的职业。
篇19:无论如何,去看海吧杂文随笔
无论如何,去看海吧杂文随笔
三月十三日的烟台,春风拂面,不止慵懒还有活力,大抵是临海的缘故。站在十二楼看着不远处大海,正在以不尽的浪花迎接远道而来的我们,她也是如此好客吗。
四点钟就解放的我,邀请A一同去海边沙滩。A义正言辞,以考研拒绝了我,并劝我回宿舍睡觉、看书、背单词之类。我劝A去海边走走,缓解压力,A表示自己若去了海边,晚上便会累,无心学习。A是一天睡12小时都困的'体质,而我属于每天6小时刚刚好的精力旺盛之人。恰巧这是我二十年可以炫耀的事情之一。
可能是我对自己本身过于了解,深知即便不去海边现在也无法静心学习。多说无益,僵持无意,两人分头行动。
短短五分钟路程,穿过海边小树林便到了海边,此刻夕阳正好,沙滩上不少人在散步。更有甚者赤足在水里玩耍。年轻人居多,还有两个玩的正欢的儿童,不禁羡慕这两小孩,我的童年不曾见过海,更别提赤脚在沙滩奔跑。
人生啊,各有不同。儿童追逐在沙滩,青年奋斗在学海,老年人行走于回忆。
放眼望去,水天一线,近处几只海鸥盘旋、滑行入水。
这入画般美景,让人屏弃一切杂念。此刻,你只是个看海人,闹市的嘈杂,学业的繁冗,与你无关。
在沙滩坐了许久,人们来了又走,影子越来越长,风越来越凉。我起身,开始回程。惊讶的是这次竟然没有沙子灌进鞋。
路过小森林,地上露出朵朵新绿,偶尔可见白色小野花。身旁经过的大妈在讨论蔬菜价格,小孩子在攀比数学成绩。
而我,得冲到考研前线打个胜仗,嗯,希望是胜仗吧。
篇20:从今天起,开心漂亮起来吧杂文随笔
从今天起,开心漂亮起来吧杂文随笔
小时候爷爷总说“好马长在腿上,好人长在嘴上”。还有“良言一句三冬暖”,所以,我们兄妹几人从小虽说在农村长大,但至今都不会与人吵架骂人,说粗话。这不,今天整整一天我都沉浸在开心愉悦的状态中。事情是这样的。
早饭后,告别老爸老妈我就穿着一件黑白细道道的中长薄外套,带上墨镜,骑着我那变速的山地车,迎着朝阳去上班。途中,看到路边野生的花花草草,紫色的黄色的黄色的绛红色的等小花,忍不住三番五次地停下车子,拍照、欣赏,特别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地黄开的花娇艳夺目,让我不忍离去。这时候,有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大姐,看到了,也停了下来,笑眯眯的看着我,我以为是熟人,就赶紧从草丛中走回到公路边,可是走近一看,并不认识。又想难道是问路的?我就微笑着说“你好,上班去呢?瞧,这花多漂亮啊!”可是,这位大姐却笑着说:“知道吗?我觉得你比花更漂亮更美!”我哈哈大笑“是吗?谢谢你!我都成了老太太了,哪有这花漂亮好看啊!何况,年轻时还轮不上好看呢,呵呵”大姐真诚地说:“真的,你的美是岁月时间积累的',有的外表是顺眼,但不一定有内涵。而你不论看相貌还是说话,就得用漂亮二字。”因为顺路,我俩边走边聊,她说,她跟了我一段路了,从我蹬车自信挺拔的身姿和我拍照欣赏的模样,都让她觉得我不同凡人。结果一说话,果然不一样。同样的语言说给别人,可她们有的带着警惕的眼神看她一眼随机离开,不理不睬地,有的张口就说她瞎说八道,还有的像审贼一样问她是干啥的为啥那样说。而我很有礼貌先是微笑,又说谢谢。还给她打招呼。她说,一个人的涵养和气质就是她或她内心最漂亮最美的东西。
我再次向她表示感谢,并祝她开心快乐,然后我们在路口微笑着分手了。整整一天,我的内心都是那么欣欣然,做什么都觉得很顺利。
晚饭后,收拾完家务,帮着妈妈洗浴后,我在书桌旁坐下来准备写毛笔字,看到手机信息,是书法班的一个学弟练习写了一张,不好意思晒到群里,让我看看,我仔细看了每个字的结构和用笔,很认真地说出了我的想法,鼓励他,真的很不错,只是用纸不吸墨有点影响效果,可以试试用较涩的背面试试,以及注意碑帖中典型字形的特点,比如口形中左竖倾斜方向和变化特点。同学觉得我点评和建议很好,说完后我说,“我们埋头写字吧”,小学弟说“好的,练书法不错,培养气质,”我呵呵一笑说“气质不气质的,我这样的老太太咋着也晚了,就是丰富业余时间,打发业余时间罢了”。他说“作为女人活到老学到老,姐永远漂亮”。
哈哈,看来我要老来俏啦,从今天起,我要和漂亮美丽在一起咯!朋友,你们也要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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