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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暗恋,成就了现在的我,是我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本文共15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暗恋,成就了现在的我,是我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暗恋,成就了现在的我,是我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篇2: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3: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4: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篇5: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6: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喜欢没有歌词的旋律,哈,说到这句话

以前和一个女孩子在微信聊天

“我喜欢一首歌的旋律,很多时候我甚至不会去歌词”

ME:“我觉得一首歌的词,才能正在明白一首歌的灵魂”

“哈哈,那我地好好听听歌词……”

尤其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简单的旋律,那样自己的思绪不会被歌词带走,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这个人比较容易被影响

我喜欢听着旋律,看着以前自己的码过的字,前几天我一直在想,我该如何继续这里的意义,我想着一些事儿,一些人,一些过去

看着已经谢了560篇文字,呵,已经那么多了,也就意味着快连续写了两年了,不容易呀,有些文字甚至写的还蛮长的

看着这些文字,当然,我自己回看也就最近的这几篇文字,我想应该不会人会从头来看一个陌生人的文字吧,甚至我自己都不会再重头去看,写过的文字,看过的书,爱过的'人,其实都是一种体验,一种生活的体验

我喜欢这么随便写写的感觉,尤其听着舒缓的音乐,手机在键盘上敲打的感觉,任意让自己的思绪漂流,随着音符随意飘着……

我不在乎自己写了什么,亦或是写了多长亦或是多短

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我很多时候向往美好,美好在心里,如何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心境,这个真的很重要

也许接下来,我书写的就是一种“心境”

篇7: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早起,然后不紧不慢的收拾自己,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吃早饭,听着喜欢的曲子,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厌倦。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追逐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柔软到甜美。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最好是那种古巷,有石板路铺就的古巷,两侧是年轮走过留下痕迹的古屋,斑驳的霉菌在墙外泛起古老的花斑,一种别样的情愫流淌在心田。脚步丈量着历史的年轮,手指磨砂着墙外的肌肤,让节奏变得很慢很慢。

我喜欢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是一家素朴的书店,或是一家干净简约的奶茶店,亦或是一家文艺的杂货店,然后静静的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就这样在掌间细数时光流淌的颗粒,内心平静到微波不起。

我喜欢一个人去跑步,换上运动装,带上耳机,放着快节奏的歌,在跑步机上奔跃,喜欢汗水慢慢浮现成水珠 又汇成一条小小的细流,从我额前划过,顺着脸颊痒痒地留下,滴在衣服上,后背变了颜色的衣服向我炫耀着努力的成果。

我喜欢去逛菜市场,挑选着生活的色彩,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生活着,无论是店家还是买家,醇厚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每个摊位的上空。带着方言色彩的`吆喝亲切舒适,内心充盈美好着,便不觉得周围的嘈杂有多刺耳,像是屏蔽了干扰在自己的世界里静谧。

我喜欢一个人去吃饭,细嚼慢咽,不用为了等谁而假装消磨时间,也不用担心被谁等待而心有紧迫,匆匆吃饭而忽略食物的意义,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每份食物与味蕾发生触碰,它们本该美好,也应认真对待。

我喜欢捕捉黄昏的足迹,标记天空遗留的美,看晚霞染红天幕,慢慢晕染,又悄悄告别着,是梦幻的黄昏,是水墨的黄昏,又是诗意的黄昏。

我喜欢一个人呆着不被打扰,或是沉迷于一本想看的书,或是专注于一幅幼稚的手绘画,或是静享一首心动的曲子。。。在快节奏之外活在内心经营的小世界里,寂静欢喜,默然美好。

篇8:我受刺激了杂文随笔

我受刺激了杂文随笔

自己好像受了刺激,变得和过去的我不一样了,而且画风改变很大,让人难以接受,曾经胆小不敢说话,如今话特别多;曾经不敢不会唱歌,如今不会唱也要唱,跑调和声嘶力竭还是想唱就唱,还要发到朋友圈让人笑话;曾经觉得自己很辛苦,总是吃亏,如今觉得辛苦是一种常态,自己也不曾吃亏,都是我愿意;曾经特别爱吃能吃,如今却对吃不那么感兴趣了;曾经清高而隔离,对陌生人更加敬而远之,如今却跟谁都能说两句,哪怕是路人甲;曾经觉得命运特别不公平,如今却觉得今天的一切都是昨日的必然结果,没什么大不了……

其实,我知道,我根本没有受任何刺激,我只是不惑之年而已!

当自己仿佛受刺激一般改变,完全接纳自己和过去,并愿意回忆时,我便在同学群里成了话唠,而且语言风格也与过去大不相同,又是唱歌,又是写鸡汤文,可能把同学们都吓了一大跳,莫不是我受了什么刺激?

我回家探亲,群里问一句:有约的吗?竟然如过去发文,发歌一般,应者寥寥,这是我没有太多预见的,但好在也有人回应,才不算太没面子……

应我者与不应我者,即使是昔日好友也并更多互动,看来生活太过忙碌和压力山大,或者心结尚未打开,亦或二十年不联系,怕是彼此的`改变不能被接受和面对……

然而我却是坦然的,纯粹的,变与不变都是早年的样子,如今的生活只要自己接受,我,作为生活的旁观者又何尝不能接受呢?

篇9:我是谁杂文随笔

我是谁杂文随笔

小的时候,看成龙主演的电影“我是谁?”当时觉得很搞笑,你是谁?你不是成龙吗?戏里他不是成龙,戏外成龙也不是他。

我是谁?有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很突兀的想到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幸运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敏感多疑的作家诗人。我是谁?时隔多年,未曾出现在神经细胞里,昨天同事一句若无其事的感伤,突然又把它勾了回来,我是谁?

我是谁?生人勿近,熟人笑道捧腹,是内向,还是外向,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喜欢热闹,还是眷恋安静,反复之间真的让人有点迷失了。

还记得自己刚来现在公司时的状况,除了与同一天进公司的工作搭档比较熟络以外,其他的人,对于有点脸盲的我来说,最好还是紧咬牙关,不说话总比认错了好,估计其他的同事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闷闷的”。曾经一度就是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我该就是这样一个瓮声瓮气的羞涩大男孩,结果呢?到最后,活跃气氛的重任十次倒有个七八次落在了我的身上,若有一天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么基本上周围的人也都成了淑女与绅士。昨天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都在说,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工作的时候,少了你这个戏精逗比,岂不是无聊枯燥的很?嗯~,好不容易磨合出来的朋友,说散了,心里倒也不是一番潇洒的滋味。

喜欢热闹,平时下班无事总爱凑到公园里去,广场舞、露天卡拉OK、健身操、聚众高谈阔论、散步谈心、小跑健身……

但有时,又非常讨厌热闹,在家里,我一向喜欢的是安安静静的'轻谧,曾经也有过一种错觉,让人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坏叔叔。有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嘈嘈杂杂,蓦然间怎么也感觉无法融入其中,好像自己就是另一个时空维度里人,看着现实世界里的自己和一群人有说有笑。

思前想后,所得不知是对还是错?自己喜欢的热闹,该是看着别人热闹而自己最好是作壁上观那一种,一旦让自己参与其中,便总有一种想置身事外的欲望与冲动。再联系一下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断试探,而一旦熟悉了这一片天地,便又会犹如影帝的光环加身一般,浑身都充满了戏,而且还是美国著名笑星金凯瑞的那一类。

我是谁?是一个喜欢事事都在轨道里行走的人,但又极其讨厌事情一成不变的重复。我是谁?也许,不过是一个想按照自己想法生活做事的幻想家而已。我是谁?也许,时间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吧。

篇10: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从一只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切下。

我没有痛苦,尽管我的缝隙中曾布满着神经元,但我并不是牛,也没有脑,我感受不到痛苦。但我在思考,我能感觉的到,我很好吃。不是哪个厨师或者侍者告诉我的,因为我没有耳朵,只是单纯地感觉,我很好吃。

我是一颗牛头,我并不在乎牛排如何好吃如何美味,我只在乎我所受到的'痛苦,我不能说话,所以我只能痛苦地嚎叫,然后死去。所幸的是,我的思考是从我死亡之后开始的,谢天谢地。

我是一棵草,或者说曾是一棵草,我在一只死牛的胃里,反刍,咽下,反刍,咽下,当这只牛咽下最后一口时,他死了。现在我正躺在一个即将腐烂发霉的牛肚里,和数十个不同牛的牛肚躺在一起,隔着数层牛肚之后或许是我的同类。什么?你问我牛排好不好吃?我为什么要去关心一块离我隔了数个器官数块骨骼还有大块的肌肉外的肉片呢?我只想躺在这个胃里,直到发霉。

我是一个人,侍者端上来我的点单,但这块牛排……好像不怎么好吃。

篇11: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12:最好的来不及是我喜欢啊的杂文随笔

日子一天天过去,过了25岁的自己,似乎对于时间的感应能力强了许多。

总觉得一日不认真工作,便感觉日子在荒芜之中度过。

之前看过一条评论,“听歌听到耳朵疼,看视频到眼睛累,运动练到力竭……只不过是,为了让回到家中的自己显得不那么孤独。”

这似乎道出了许多单身狗的心声。

身边没有对象的朋友们,便像是成了一个群体,在长辈眼里似乎变成了一个:挑剔、难办、可以随便找个人凑合就行的群体。

当我们拿着各种各样的物资条件摆在台面上讲的时候,似乎已经忘记,我们自己是一个人,不是货物。

可当我们不拿这些去衡量,又用什么去衡量往后的生活保障呢?

我们在选择一个人的时候,忘记了怦然心动的喜欢,忘记了无话不谈的沉迷,忘记了共同爱好的契机……

为了不那么贫穷,所以我找了一个有钱却无法理解他话里的.梗…

为了不那么孤独,所以我找了一个喜欢说话却不知道倾听的人…

为了不一个人旅行,所以我找了一个事事都要做决定的人…

夜深人静,会不断问自己,真的要这样的关系吗?

前些日子,家里人给介绍了一个对象。暂且称之为L君。

我住在一个南方十分安逸的小城里,小时候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对他的印象只不过停留在,教我玩橡皮泥的小哥哥。

若是情爱故事,兜兜转转,还是这个人,似乎便是命中注定,缘牵一线。

可事实并不是如此。

已经31岁的他,在国内的一线城市打拼。内向寡言,不会聊天,说话习惯开门见山。故事并无起承转合,开口便是,“你愿意来我这个城市发展吗?”

“你女儿和我儿子年龄到了,又是同一个地方的。我儿子在一线城市打拼,有房有车,就缺个老婆。你要去南京发展就行。”

这话从母亲嘴里复述出来的时候,心口一滞。

难受的说不出话来。向来不愿意我远嫁的母亲,不知为何说出了这样的话。

当所有条件都合适的时候,似乎忘记了什么……我们跳过了所有跟相爱有关的环节,直奔结婚。

甚至没有人过问,我究竟是否愿意。

我在小城有自己喜欢的工作,身边有自己喜欢的朋友和家人,我与你缘牵一面,凭何在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放下所有的资源?

于是家长开始道德绑架,L君的妈妈在年轻时对母亲十分照顾。“他是个很好的孩子,很安静,稳重,只不过不会聊天,你加他聊天,一定要主动……”,听到这时,我已经忍不住说了句,“我也是个不主动的人。”

“那你就是要主动。”母亲接话。

那一刻压制住自己的脾气。

当婚姻跳过了所有相爱的细节,那我凭何认识你?

我随便找个人结婚不就行了,为什么要做这么多无畏的等待?

我若是能鼓起勇气在一次次礼貌性的回复之后继续主动找你,那我应该是个不懂世故的人吧。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怀疑,之所以保障条件,是否真的那么重要?

在夜深人静,醒来。床榻之岸,睡的这个人,你真的爱他?你真的了解她?亦或是根本是只是怕,来不及?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这也许,才是最好的害怕“来不及”吧。

篇13: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14:我昨夜失眠了杂文随笔

我昨夜失眠了杂文随笔

最近考研的学长学姐复试结果也出了,我认识的学姐笔试、复试一次性通过,她这一年时间流的泪、挥洒的汗水,估计比我的苦痛还多。她所得的结果,完全对得起她所受的苦难。

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点莫名的悲伤。我是个嚷嚷着“绝不考研”的大二狗,作为一名常以“潇洒”自称的我在人生选择面前,也会显得异常迷茫、无助。

佩服那些努力到上天都不好意思不让你幸运的人。

我走过的人生1/4到1/5的路,自己思维里的认知,很可能还不如现在一个我以为很幼稚的“00后”,不知道是他人早熟,还是我自己晚熟,在这个本该学会承担的年纪,我却每次都在抗拒成长。

成长之路,是黑夜一个人舔伤口的孤独;是远在他乡却依然单身的决绝;是能被舍友一个拥抱就感动的痛哭流涕的脆弱。

20岁这个年纪,眼前周遭的变动,赋予了它独到的沉重感。

我专业第一的舍友,天天早起、夜跑,我曾一直不以为然。我不胖,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可以不用夜跑;我学习没她好,还假装学习没那么重要;我自己不能早起,就不断以其他人也没有早起的借口蒙蔽自己的双眼。

舍友的圈子熠熠生辉,而我却在那几个狭小的圈子里不停宛转,还乐此不疲。

曾看过一句话“你周围的人,决定了你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是很嫌弃我的大学的,我用了接近两年的时间来抱怨外在环境的不公,却没用一分钟时间来反思自己的水准。

最近有幸在下铺的介绍下认识一个同级土木的小哥哥,见他之前,我还在注重“化不化妆”的问题,见他的一刹那,觉得自己真的好幼稚。

在头条上坐拥17万粉丝的他,在乎更多的,只是我能给他平台创造的价值,就是这么露骨--你能创造的价值越多,你能拿到的回馈也就越多。

至于你自己打算怎么做,别人没办法教你。没有人愿意等你的磨砺,需要的,就是你能现在直接上手,尽可能地创造价值。

很残酷是吧,我本质上是个挺骄傲的人,但在那个下午过后,我的骄傲被彻底粉碎,什么安乐,都是留给无能者的,舒适区只能在角落,只能留给止步不前的人。

经常问问自己凭什么?你不是那么坚定地说我绝不考研么?那你凭什么不考研?凭什么和那些学历给你高、能力还比你强的人竞争?把身无分文的你丢在异乡繁华的街道上,你能靠你的'核心竞争力养活你自己吗?

其实你内心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你只是假装快乐。用周围平庸的芸芸众生,来掩饰自己此刻的无能。

欺骗自己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自律也真的是很难的一件事。所以说减肥才那么贵,广告才那么值钱。

有时间,不妨去查一查康德一生的生活,看看这个大哲学家,生前都是怎么活的。极端么?很极端。优秀么?很优秀。

骗自己的时候很虚伪,骗自己后,要么内疚到继续骗自己,恶性循环;要么“改过自新”,一切从头开始。骗别人可以利己,那骗自己呢?利人?

人生就是这么可怕,优秀的人越来越优秀,有钱的人越来越有钱。比你优秀的人比你努力,比你有钱的人还在借你的钱生钱。源资本带来的再生价值,是无数平庸之辈挤破脑袋、奉献一生都难以追求的。

从此再也不嫌弃我自己的大学,因为我根本没有资本对这个整体评头论足。我还没到能随意评论的地步,我还不够格。其中的大佬,都在借着这个平台彰显自己的价值,我拿什么跻身其中?

抱怨好比愤怒,本质上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仔细观察,你周围那些先你一步的人还在默默付出,你却卑微到甚至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他甚至可能就是你平常嗤之以鼻的同班同学,可能就是你无法理解的挑灯夜战的舍友。

佩服我那靠CAD画图、PS技术就能不要家里生活费的朋友;钦佩我那大三就能和海尔企业签约五年的学长;敬佩我那在大学教授口中都连声称赞的直系学姐……但除了佩服、羡慕,我还能做些什么?

没人可以阻止你通宵开黑玩游戏,也没人可以强迫你早起。无病呻吟的你,希望今后你老了,躺在摇椅里,面对着自己满脸懵懵懂懂的子子孙孙,还有一些可说的故事。

愿我知行合一。

我不高,却也不愿意矮。

写在后面

给自己一巴掌,胜过给自己一颗甜枣。

篇15: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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