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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二、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这条规定是为了保护军婚而制定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没有重大的过错行为或者军人不同意离婚,是不能离婚的。
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但未达成离婚协议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根据《民法典婚姻篇》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如果想要办理离婚登记,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受理。因此,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如果想要离婚,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诉讼离婚来实现。而对于夫妻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则由于一方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无法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
五、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不能登记离婚;
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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